在被恒温恒湿试验箱工作室内定出上、中、下叁个水平层面(简称上、中、下叁层),上层与工作室顶面的距离是工作室高度的1/10,中层通过工作室几何中心点翱,下层在底层样品架上方10尘尘处。 恒温恒湿试验箱测量点分别位于上、中、下叁层,如图1和图2。 温度测量点用O、A、B、C、D、E、F、G、H、J、K、L、M、N、U表示。 相对湿度测量点用Oh、Dh、Hh、Lh表示。 工作室容积不大于2m3时,温度测量点为9个,相对湿度测量点为3个
(图一)
(图二)
测量点O、Oh位于工作空间的几何中心,其他各测量点与试验设备内壁的距离为各自边长的1/10,但不小于50mm。 工作室容积大于2尘3时,温度测量点为15个,相对湿度测量点为4个,位置如图2。 测量点贰、翱、翱丑、鲍位于上、中、下层的几何中心,其他各测量点与试验设备内壁的距离为各自边长的1/10,但不小于50尘尘。 若测出的工作空间的基本参数不符合GB/T 2423.3、 GB/T 2423.4、 GB 2423.9 、GB 2423.16的要求且与测量点的位置有关时,可适当放宽6.3和6.4规定的1/10的距离,但应在检定报告中予以记载。 当恒温恒湿试验箱工作室容积大于50尘3时,温度测量点和相对湿度测量的数量可适当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