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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温试验箱速度变化量容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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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6/14 8: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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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脉冲波形实际的速度变化量应在其相应的标称脉冲值的±15%之内,当高低温试验箱速度变化是用实际脉冲的积分来确定时,应从脉冲前的0.4顿积分到脉冲后的0.1顿此处,顿是标称脉冲的持续时间(注:如果由于没有精确的积分装置而不能获得速度变化容差时,有关规范应规定另一种可采用的方法),在检测点上垂直于预定冲击方向的正的或负的峰值加速度应不超过预定向上标称脉冲峰值加速度的30%,并且其测量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
高低温试验箱的测量系统频率特性应能保证在检测点的预定方向上所测得的实际脉冲的真值在标准所要求的容差范围内,包括加速度计在内的整个测量系统的频率特性,对测量精度有明显影响,在条件试验期间,样品应按它的正常安装方法安装到冲击的台面上或夹具上,其安装方法按GB/T2423.43-1995《电工电子产物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元件、设备和其他产物在冲击(Ea)、碰撞(Eb)、振动(Fc和Fd)和稳态加速度(Ga)等动力学试验中的安装要求和导则》中的规定。
有关规范应同时给出脉冲波形和试验严酷等级,除另有规定外,应选用表1中同一行上的一组数据,带*号的各行数据应优先选用,表1中列出了规定的相应的速度变化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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