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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温试验箱之交变湿热试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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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7/22 8:2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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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测样品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或按有关标准的其他规定放入高低温试验箱中,如没有规定特定的安装架,那么安装架的热传导应尽可能低,使得实际上对所有的试验样品都是绝热的。
高低温试验箱总的温度容差±2碍或±3碍是考虑到了测量的绝对误、温度的缓慢变化以及工作空间内的温度变化而确定的,但是为了维持相对湿度在规定的容差范围内,在任意时刻工作空间内任何两点之间的温度差必须维持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如果温度差超过1碍,湿度条件就达不到要求,为了维持规定的湿度,温度短时波动动应维持在±0.5碍,试验样品的温度应稳定在25度±3碍,通过以下方法达到稳定:
补、在把试验样品放入试验箱里之前,先把试验箱样品放置在另一个箱子里;
产、把试验样品放入试验箱之后,将箱温调至25度±3碍,并保持到该试验样品达到温度稳定为止;
上述两种方法不论采用哪种,达到温度稳定时间,其相对湿度必须在规定的试验用的标准大气条件下的限值内,样品在高低温试验箱内稳定之后,箱内的相对湿度应升到不小于95%,环境温试验 为25度±3K。
24小时循环试验:箱内温度应升到有关标准所规定的合适高温值,在3H±30min之内应该达到高温,其温升速率应保持在标准阴影区域的界限内,改阶段的相对湿度应不小于95%,后15min内的相对湿度应不小于90%,在上升温度阶段,试验样品上可能出现凝露(注:出现凝露条件意味着试验样品表面温度在箱内空气露点温度之下),温度应保持在规定的高温限值±2K内,直至从循环开始的12h±30min为止,本阶段的初和后15min内,相对湿度应在90%-100%,其余时间相对湿度应d 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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