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雾试验箱骋叠罢10125-2012标准-试验结果评价 11 试验结果的评价 试验结果的评价标准,通常应由被试材料或产物标准提出。一般盐雾试验箱试验仅需考虑以下几方面: a)试验后的外观; b)除去表面腐蚀产物后外观; c)腐蚀缺陷的数量及分布(即:点蚀、裂纹、气泡、锈蚀或有机涂层划痕处锈蚀的蔓延程度等),可按照ISO 8993和ISO 10289所规定的方法以及ISO4628-1、ISO 4628-2、ISO 4628-3、ISO 4628-4、ISO 4628-5、ISO 4628-8中所述的有机涂层的评价方法进行评定(见附录D); d)开始出现腐蚀的时间; e)质量变化; f)显微形貌变化。 g)力学性能变化。 注:被试涂层或产物的恰当评价是在良好的工程实践中确定的。 盐雾试验箱试验结束后应按以上方法进行试验结果的评价。